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中国锻造引资“强磁场”

来源:国际商报 发布日期:2024-04-12【字体: 正常

举办“投资中国”品牌系列活动,启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修订工作,发布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出台《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今年以来,随着一系列扩大高水平开放的重大举措相继出台,中国正在为吸引外资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受访专家表示,相关举措不仅展现出中国坚定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决心,也是更大力度吸引外资的具体体现。未来,更大力度吸引外资可通过发展新质生产力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特别是推动能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外资项目的引进。

系列举措展现扩大开放决心

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赵蓓文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来,国家推出了一系列扩大高水平开放以吸引和利用外资的系列举措,特别是最新出台的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是继2021年7月商务部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即中国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首张负面清单后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的又一巨大举措。“全国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共71条,首次在全国范围内明确了跨境服务贸易准入的‘基准线’;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共68条,在自然人职业资格、专业服务、金融、文化等领域进一步作出开放安排。”

“而且公布两版负面清单作为商务部2024年的1号令,也可以看出国家坚定推进高水平开放的决心。”赵蓓文进一步表示,这不仅是中国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投资经贸合作、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外资的具体体现,也是中国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的一种体现。“现行的自贸试验区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已经在制造业方面实现了全部开放,最新出台的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则是加强了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两者相辅相成。”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孝松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近来出台的相关举措力度更大、领域更广。例如行动方案提出,扩大银行保险领域外资金融机构准入,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依法开展银行卡清算业务,深化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行业开放。这涉及了银行保险等重要且敏感的行业,这些行业不仅受到外资企业关注,而且对国内经济及金融业发展也至关重要,扩大金融业市场准入,体现了我国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坚定决心。”

“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已进入深水区,目前尚待开放的都是十分重要且敏感的领域,而且涉及国内相关的配套改革。”王孝松进一步表示,在目前国内外经济环境不确定性增强的背景下,我国敢于朝深水区迈进,“例如印发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着力破除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等;出台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内外资企业生产的符合标准的产品一视同仁。这些都意味着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会越开越大。”

此外,在王孝松看来,我国扩大制度型开放的导向愈发明晰。“行动方案明确将出台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同时将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开展银行保险、债券基金等领域业务。这都体现出中国主动扩大高水平开放、稳妥有序推进各类重要市场全面制度型开放、持续大幅放宽市场准入等政策导向。”

发展新质生产力吸引利用外资

商务部数据显示,今年1—2月全国新设外资企业数高达7160家,同比增长34.9%,是近5年来最高水平。商务部外资司负责人表示,一系列稳经济、促开放、引外资的政策效应持续显现,将为吸引外资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未来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还需如何着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成为一个重要抓手。“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一方面要加快数字化转型和绿色转型,这也是当前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热点。”赵蓓文表示,“另一方面要把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一大抓手。应通过发展新质生产力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特别是推动能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外资项目的引进,这需要进一步缩减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王孝松表示,下一步,相关部门还应在优化公平竞争环境、畅通创新要素流动等方面加大力度。“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内涵是创新驱动,外资企业在很多领域能带来创新要素,包括专利、技术、管理、创意等。未来在开放过程中,要配合要素市场改革,畅通专利、技术、创意等要素的流通渠道,将内外资企业等同对待,以扩大高水平开放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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