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15条措施鼓励企业入园进区

来源:福州晚报 发布日期:2024-04-08【字体: 正常

近日,市发改委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鼓励企业入园进区若干措施》,通过五个方面15条措施,促进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发展,提升园区开发利用水平,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包括2条措施:明确园区产业布局,引导对布局、环保和生产要素具有较高要求的电子信息、冶金建材、石油化工、生物医药、印染、制浆造纸、新能源、新材料等园区外企业和新建项目,向园区集聚;推动园区整合提升,推动以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为主体整合托管周边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支持县(市)区筹建省级开发区(科技园区),推动有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推进乡镇工业园区等整合提升。

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包括2条措施:推动园区产业集群化,鼓励数字经济园区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加快遴选培育一批制造业产业链链主企业,安排奖补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鼓励创新发展,对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省级基础上再分别给予50%的配套奖励。

完善综合配套服务,包括提升设施水平、完善承载功能、加强职业教育、支持实体运营、提升政务服务等5条措施。

加大财金支持力度,包括支持综合服务、支持产业用房、支持搬迁奖励、创新融资方式等4条措施。

加强园区用地保障,包括2条措施:保障产业用地,鼓励根据需要,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限方式供应工业用地;加强土地集约,积极盘活存量用地,加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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