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获批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

来源:福建日报 发布日期:2023-12-26【字体: 正常

记者从泉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批复同意泉州市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

据介绍,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是指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定,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管理规范、创新能力强,对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特定区域。

近年来,泉州市高度重视网络经济发展,将发展电子商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县两级政府持续出台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扶持政策。本地鞋服、建材水暖、食品、日用品等支柱产业与网络市场商品需求高度契合,全市超过90%规模以上工贸企业涉足电商,是全国主要的网络零售聚集区和网货供应地之一,2022年全市网络零售额超过2000亿元,居全省第1位、全国第10位,成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中国跨境电商出口发展20强城市”“全国直播电商城市20强”等。

网络经济高速发展离不开网络市场监管和服务的有力保障。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原市工商局)自2005年开始探索网络交易监管和服务工作,成为总局“网络监管实验基地”“网络传销监测查处试点单位”,原省工商局互联网商务监测中心,省药监局药品安全网络交易监测中心等。该局制定实施《网络交易监测处置管理规定》《网络交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持续提升监管执法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建立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与头部互联网企业建立政企联动协作机制,推动网络市场的协同治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信息技术监测排查网络案源线索,尤其在网络传销、网络订餐、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网络药品交易等领域的监测分析经验丰富、成效显著,其中受省药监局委托开发运作“福建省‘两品一械’网络交易监测系统”的做法成功入选“2023年全国药品智慧监管典型案例”。在全国系统较早导入电子取证理念和技术,运用电子取证设备和“云存证”“区块链存证”等存证模式,培养了一批电子取证技术骨干,其中多人入选总局、省局综合执法人才库,在全国、全省系统电子取证大赛中屡获佳绩,曾承担总局重大垄断案件电子取证任务被市场监管总局授予集体三等功等。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泉州市将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示范带动与全面普及相结合、促进发展和规范市场相结合、优化服务与完善治理相结合的“四个结合”原则,推行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审慎监管、社会共治、线上线下一体化治理、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优化政务服务、品牌保护、质量发展、消费维权等服务措施,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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