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推进产业数字技能强链建设五条措施

来源:东南网 发布日期:2023-12-05【字体: 正常

近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推进产业数字技能强链建设五条措施的通知》,进一步提升福建省产业技工数字技能水平,锻造高质量产业技能生态链,更好适应数字福建建设和新型工业化、工业数字化转型需要。

《通知》提出,推动各地对接当地产业发展和数字技能提升需求,实施重点项目和重点群体“揭榜挂帅”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数字类工种培训,如工业机器人、数字营销人才、数字技能人才、数据分析与应用等,鼓励在闽务工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参加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机构单位申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快提升数字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

鼓励龙头企业开展数字技能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不断开发完善数字职业及数字技能评价资源,推动企业标准与国家标准的对接,形成企业评价认证标准和培训培养体系。探索开展数字技能“一试双证”技能人才评价,发挥培养方面的指挥棒作用。支持企业与院校对接,与院校共建培养、评价课程体系,提高企业参与积极性。鼓励企业运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建立健全数字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

支持各级各有关部门在省、市、县各级综合性技能竞赛活动中设置数字职业、数字技能赛项,并鼓励行业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展数字职业、数字技能特色竞赛活动。落实技能竞赛选手表彰奖励、升学、职业技能等级晋升等激励保障,让更多的数字技能人才在竞赛中脱颖而出。

鼓励支持技工教育创新联盟合作机制,不断优化技工院校专业布局,努力提高技工院校数字技能人才培养对接经济社会发展的精准度、对接企业用工需求的匹配度、对接学生成长成才的支撑度。鼓励和支持技工院校开设数字技能类专业,与龙头企业、品牌企业共建数字技能实习实训基地,共同开发数字技能课程、教学资源,共同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建立数字技能类品牌特色专业群,联合开设数字技能“订单班”“冠名班”等。鼓励技工院校在专业设置、师资培养、招生规模等方面向数字人才倾斜,并将数字技能教学情况及成效作为评估技工院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促进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贯通数字技能和技术人才成长通道,支持培育产业数字技术技能复合型人才。支持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发制定的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领域的新职业标准、培训大纲和培训教程,大力培养培训数字技术技能人员,不断培育壮大高水平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实施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将普及数字技术纳入公需科目主题,开展数字技能提升专业科目培训,引导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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