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实验区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加快游艇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要加快游艇码头设施建设、实施游艇租赁试点、合理划定游艇经营活动水域、推进游艇夜航观光试点、支持举办游艇展会及赛事活动、推动跨境游艇旅游自由行、搭建游艇旅游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等7条措施,进一步加强实验区游艇租赁行业管理,促进游艇租赁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加快游艇码头设施建设方面,《措施》指出要以竹屿湾为重点,要打造集游艇停泊、综合维保、休闲娱乐、展示交易、教育培训、金融服务为一体的游艇综合服务中心。同时,启动重点景区及离岛周边有条件的渔港及陆岛交通码头配建。
《措施》明确,推进游艇租赁试点建设,出台游艇租赁管理办法,加强游艇租赁行为管理,规范游艇租赁市场秩序,促进游艇租赁业快速健康发展;要搭建游艇旅游交流平台,加强与国际知名游艇专业会展的合作,采用“一事一议”支持举办游艇展会及赛事活动;要加快游艇旅游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畅通海事、交通、口岸、关检、旅游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渠道,实现信息化、数字化和无感式管理。
《措施》要求,2024年3月前,在东澳—大福湾、东澳—流水、海坛海峡等3个水域划定游艇经营活动范围;2024年在适宜水域启动游艇夜航导助航设施建设前期工作,制定《游艇夜航管理办法》,适时推出游艇夜航观光试点线路;2024年3月前,在既有开放水域划定境外游艇活动范围,推动扩大开放水域申报工作。建立入境外籍游艇航行计划报备制度,实现航行数据在相关部门共享共用。
接下来,实验区相关部门将进一步落实举措,推动实验区游艇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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