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市聘任85名营商环境监督员。今后,他们将结合自己的工作性质,采取明察暗访、现场监督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这85名市营商环境监督员通过单位推荐、特别邀请等方式,从市、县(区)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负责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企业家、商会(协会)负责人、律师等人员中按程序选聘。监督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为5年,原则上不超过2届。
根据工作要求,市营商环境监督员将监督和反映各级各单位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各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等方面的情况;对本地区政府部门、公共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服务质量、服务效能和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收集并及时反馈社会各界对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建议及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了解和反映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宣传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成效及亮点,为我市营商环境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参与本地区营商环境评价及与营商环境有关的座谈、调研等工作;办理市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的其他监督事项,参加其他相关活动。
此外,市营商办将认真研究、转办、交办、督办市营商环境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问题解决情况,确保问题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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