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哪些有效举措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昨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审批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局等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
首创“e政务”模式
233项政策“免申即享”
“《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2年3月正式施行以来,请问相关部门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和成效?”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陈向光首先提问。
对此,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清单化落实机制,将145项法规条款逐项分解,出台细则,按季通报落实情况进展;配套出台4批182项重点任务清单,确保条例落地走实。在成效方面,实现群众办事“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减跑动”,在全国首创“e政务”模式,1600项政务事项“跨省通办”,“免申即享”兑现233项政策,惠及1万多家企业。
优化营商环境,事关高质量发展。如何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创新举措,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回答,通过出台惠企政策,积极助企纾困,例如,出台文件减免信用良好企业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缴交比例,预计每年减少企业保证金支出5.5亿元。建设完成“区块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高监管成效,降低企业受检成本,其中交易链和链解密为全国首创。
增信基金扩围升级
贷款总规模300亿元
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的使用,是提升服务能级、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之一。“我市在推广使用、互通互认上有哪些成效?”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郭晓芳提问。
市审批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实现电子证照应用100%绑定,所有服务事项需提交的材料在网上办事大厅与电子证照一一对应。此外,证照免提交清单拓展到360类,申报事项提交材料大幅减少,从4.42份减少至2.66份。
针对如何解决我市中小企业、轻资产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将对增信基金进行扩围升级,将支持贷款总规模由160亿元提高至300亿元;设立先进制造业、双循环、文化旅游和首贷续贷4只专项子基金;将合作银行由原来10家扩充至16家。
保障人才用房供给
在厦就业满5年可申请
“人才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人才用房需求和供给不匹配等问题,请问相关部门怎么解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李雪提问。
“一是让新就业毕业生‘有得租’,面向在厦稳定就业无房职工提供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按市场租金标准70%计租;二是让稳定就业青年骨干‘买得起’,将在厦就业满5年的本科以上毕业生纳入保障范围,将房型面积标准提高到95平方米左右。”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