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记者从漳州市发改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通知,确定68个地区为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其中,福建有2个城市入选,分别为漳州市和泉州市。
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是国家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代表着一个城市的“诚信名片”,综合反映一个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水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评审指标(2022年版)》包括8大类21项评分指标,涵盖了政务诚信、公共信用信息共建共享、信用贷款支持实体经济、信用监管、金融风险防范、诚信宣传等各方面。
此次漳州成功入选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体现漳州市在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对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快职能转变、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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