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厦门港“五大重点工程”建设、鼓励相关机构在厦设立航运产业投资基金、打造厦门国际邮轮优质品牌……日前,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厦门市加快推进航运金融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简称《行动方案》),共涉及5大方面14项内容,以期提高该市航运金融服务水平与港口航运业国际竞争力,打造航运金融示范基地和标杆城市,做强做大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
据介绍,《行动方案》共提出5项任务,包括加大航运融资支撑力度、提高航运风险管理能力、提升航运结算业务水平、提升航运金融数智化程度、优化航运金融发展生态。具体来看,《行动方案》鼓励银行围绕厦门港“十四五”发展目标,采取银团贷款、组合贷款、联合授信等模式,积极稳妥推动在建船舶、远洋船舶抵押贷款及码头、船坞、船台等资产抵质押贷款业务。吸引从事船舶、港机港电等领域的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及其下设项目子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项目子公司在厦落户。
《行动方案》鼓励专业化基金管理团队在厦设立航运产业投资基金。引进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天使基金、创投基金、并购基金、母基金等在厦集聚,鼓励各类基金投向该市航运业。积极争取境内外机构在厦门发起设立人民币国际投资基金,为航运企业参与两岸及“一带一路”沿线项目提供股权、债权资金支持。
《行动方案》提出,要完善厦门港基础设施、港区集疏运体系和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建设,加速构建多式联运服务系统,深度参与国际物流供应链体系,打造“腹地型+中转型”航运中心。推动厦门港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实现交通互联互通,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充分发挥对台运输服务优势,推动厦门与台湾两地航运企业深度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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