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在全国首推商业秘密保护协作机制

来源:经济日报 发布日期:2023-04-20【字体: 正常

日前,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检法司四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福建省商业秘密保护协作机制》,积极探索建设具有福建特色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

据介绍,该协作机制共12条,打通了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民事、司法、检察等各职能部门的协作通道,未来将通过在办案件分析研讨、明确证据互认规则等方式推动实现商业秘密快保护、减损失、谋发展。

从机构上看,福建省商业秘密保护协作机制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相关职能机构具体负责,负责协助工作的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不正当竞争职能机构负责协作日常事务。

从主要职责看,协作机制建立监管执法信息共享制度,细化确定案件双向移送机制和专案会商机制;建立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联合执法、协作处置机制,分析研究执法办案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统一执法思想和证据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深入研究查办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的证据互认、证据转换、法律适用、技术鉴定的认定与处置、量刑幅度等难题,统一司法尺度;建立商业秘密、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民事保护信息互通机制;建设商业秘密保护专家人才库,协同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相关宣传贯彻服务等工作。

从案件处理看,据《福建省商业秘密保护协作机制》有关条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达到刑事追究标准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在出台商业秘密保护协作机制之前,福建已经在全省范围内持续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并且卓有成效。2020年开始,福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决策部署,持续不断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建设。目前,福建省已建成177个市、县(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

2022年2月,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福建提前部署开展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申报准备工作。2022年7月,厦门市海沧区入选第一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成为全国仅有的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个地区首批试点之一。海沧区制定出台了《海沧区创新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涵盖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的制度体系、指导提升企业的保护意识能力、建设维权站点和提供第三方供给网络等五大方面的19项重点措施。

在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中,福建省集中执法力量,依法严厉查处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2022年,福建省立案查处了3件侵犯商业秘密违法犯罪案件,其中市场监管部门1件,公安部门2件。

下一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认真落实创新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推动实现商业秘密保护智慧管理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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