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市出台《漳州市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的若干措施》。
在知识产权创造方面,漳州首次提出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计划,漳州辖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形成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报告并经审核确认培育5件高价值发明专利的,奖励5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件高价值发明专利再奖励1万元,每个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修改中国专利奖、省专利奖的奖励标准,按省奖励金额的50%给予配套奖励;新获得驰名商标保护,奖励100万元。
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新增“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重点项目”补助,对实施单位给予每年度10万元补助;对首次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示范企业20万元、优势企业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漳州各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专精特新等具有较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的企业,首次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开展专利信息分析导航并建立专题数据库,为培育高价值专利提供数据共享服务的,按省补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补助,每项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对涉外维权诉讼费用补助50%,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
该措施从2023年2月24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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