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国家的新政策支持,第四季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可以从75%提高至100%,现金流充足了,我们更有底气投入创新研发。”29日,榕企珠江埃诺教育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吴胜美谈及新政时由衷点赞。
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三部门日前发布公告,明确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福州企业普遍表示,这一利好政策直接降低企业负担,增加了现金流,能够把更多资金用于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研发,加快科技创新投入的步伐,增强发展新动能。
宝宝巴士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唐丽芳算了一笔账,该企业预计2022年第四季度产生研发费用7000万元,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后,第四季度预计少交企业所得税250万元,对促进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有正向作用。
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欧龙也表示,新政策增加了科技创新费用的税前扣除力度,能够加快企业技术进步投入资金的周转和回收,减轻资金压力,降低疫情影响。
福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减轻企业核算负担,方便企业最大限度享受优惠政策,第四季度的研发费用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扣除方法,或者按实际发生数计算,或者按全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乘以2022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22年度实际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企业按照“真实发生、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方式享受该优惠,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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