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税务局:
根据企业申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闽工信法规〔2020〕9号文)有关要求,经审核,同意认定福建亿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11家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中心为福建省第三十五批省企业技术中心,同意福建富兰光学有限公司等16家省企业技术中心因企业改制等原因更名。
各地工信部门要抓好辖区内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跟踪服务工作,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企业专注主业、培育品牌、提升质量,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福州海关
厦门海关
2022年10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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