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8部门出台13条措施 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支持

来源:泉州晚报 发布日期:2022-08-05【字体: 正常

近日,泉州市工信局等8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支持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共计13条,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措施》明确,对获认定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在认定有效期的,进一步加大企业研发支持力度,推动企业积极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和专利、标准制定等工作;引导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保持占营业收入比重3%以上、争取超过4%,以及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争取超过15%。

在鼓励自主创新方面,《措施》支持建设企业技术中心、支持新产品研发和应用、支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与支持参加创新大赛。值得关注的是,《措施》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研发设备升级换代,对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引进和购置研发设备,按不高于设备原值的13%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在鼓励产学研融合方面,《措施》明确,支持企业加大创新投入、重大科技项目攻关与购买专利并转化实施。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承担重大科技项目最高给予300万元经费支持。

在鼓励知识产权应用方面,《措施》鼓励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融资、支持科技成果快速获得专利保护,并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在项目到期偿还本息后,按实际融资额的2%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30万元,同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普及度和受惠面。

除强化政策与资金奖励外,《措施》积极鼓励并引导加大引智支持力度,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倾斜。同时,加大政府投资基金支持力度,吸引优质投资机构、社会资本重点投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此外,推动市属五大集团分别发起设立1只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主要支持泉州科技成果转化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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