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试验区推广新一批14项试点经验

来源:商务部驻福州特派员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2-07-28【字体: 正常

福建自贸试验区认真落实中央和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复制推广工作要求,自挂牌运行以来,以省政府名义发文推广的创新成果已有八批179项,自贸红利溢出效应明显。为做好新一批改革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省自贸办结合第三方评估情况,对一段时间以来自贸试验区推出实施的创新举措作了梳理、分析。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在全省范围复制推广新一批14项试点经验。

(一)通关全流程状态可视化服务

将通关、舱单、船代、货代等多个面向企业的操作系统回执信息汇集到统一平台上,展示当前业务所在环节及对口科室,并自动更新推送给企业。

(二)国际贸易口岸物流公共服务平台

汇集船舶AIS、海运物流、集装箱动态、空运物流、车辆定位等口岸物流数据,梳理重构节点关键数据,为企业提供实用、便捷的物流信息综合查询服务。

(三)航空物流电子货运信息一点登录查询

依托“单一窗口”,实现航空公司、货站、货代、货主、检测公司间的航空物流数据交换和作业互认,出口业务可“一单多报”和“安检验讫放行电子化”。

(四)航运公司综合服务平台

建设运、检、航三方线上信息共享和协同办理系统,为航运企业提供船舶证书办理查询、航运企业信息维护与船舶基础信息管理、法规查询等综合服务。

(五)特殊物品“一次评估、分批进口”

由符合要求的企业、科研单位申请,对试点范围特殊物品,经专家评估同意,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根据风险评估报告建议批准数量多次申请特殊物品审批,分批进口。

(六)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住所申报制+告知承诺制”

以“标准地址二维码”库为基础,对库内、外地址分别实施住所申报制和告知承诺制,使用库内规范地址登记的,免于提交产权证、租赁合同等住所证明文书。

(七)不动产抵押注销登记智能化辅助审核

通过信贷系统将抵押注销登记信息提交不动产登记系统,经过智能比对,不动产登记系统自动受理审核登簿或向信贷系统反馈不予通过。

(八)跨境电商汇总报关清单银行结算

依托“单一窗口”跨境电商汇总报关(9610)功能,将跨境电商申报清单汇总并发至商业银行,由银行为企业办理线上收汇结算。

(九)港航+信用+金融专属融资服务新模式

采用港航信用评级结果作为金融机构融资授信评价参考,借助信用数据互联互通,引导金融机构为中小港航企业开发专属特色融资产品,发挥“港航+信用+金融”叠加效用。

(十)八闽办税码

以税收大数据为基础,自动为已实名的纳税人、服务人员相应赋码,码上集成税务、商务和政务3个层面8项功能,实现企业、个人信息动态展示,填补便捷验证身份的渠道空白;企业信用等涉税信息实时生成并加签电子印章,为商务合作增信助力;部门所需数据专属定制、企业自主提交,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

(十一)跨境电商知识产权基层服务站

在跨境电商产业聚集区设立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律师协会及专业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共同参与的服务站,为企业提供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预判、国外法律及商业规范等服务。

(十二)“立审执联破”企业司法全链条工作机制

成立执行事务中心,同步处理涉自贸区案件执行立案、执行查控等工作。设立“2+1”执转破专业合议庭,共同审理执转破案件。建立裁判文书主动履行执行督促机制,引入执行法官参与调解。设立破产援助基金,完善法院、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企业破产处置联动机制。

(十三)企业送达地址告知承诺机制

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业务时一并填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含电子送达地址),提升法律文书送达效率。

(十四)船舶协同办证信息化系统

针对船舶所需办理的全部9大类证书文书进行流程再造,全部实现“并联容缺办理”;系统具备办证全过程公开和手机端智能提醒功能,能满足针对地方船检机构或中国船级社(CCS)登记的新建船、转籍船、重大改建船等不同检验船舶办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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