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改委印发《关于支持宁德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
具体解读如下:
出台背景
宁德市本轮新冠肺炎疫情对其经济社会造成较大冲击,而宁德市又是全省重要增长极。为全力帮助宁德市企业渡过难关,稳住宁德市发展,进而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印发《关于支持宁德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闽发改工业〔2022〕263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4个方面13条内容。
(一)给予财税扶持
包括3条措施:
1.省级财政对宁德市提高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疫情防控能力给予一定补助。
2.支持宁德市有关项目申报争取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在安排新增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时对宁德市给予积极支持。
3.优化办税服务。
(二)加大金融支持
包括4条措施:
4.引导支持银行机构加大对宁德市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行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5.鼓励银行推广“随借随还”模式,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对宁德市受疫情影响的工业企业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
6.第六期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给予宁德市倾斜支持,宁德市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可在享受过前五期纾困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再次申请叠加享受。
7.支持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功能。
(三)支持企业稳岗
包括2条措施:
8.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上年度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
9.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并继续同步实施浮动费率政策。
(四)稳定产业链供应链
包括4条措施:
10.协调解决宁德市企业货物跨省运输问题,全力保障物流通道循环畅通。
11.鼓励大型企业将中小企业纳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对宁德市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引导其他地市龙头企业与其开展产品推介、协作配套、产能对接等“手拉手”活动,帮助生产物资、设备、配件、原辅材料及农副产品外运,打通销售渠道。
12.指导企业妥善化解经贸纠纷,及时为受疫情影响而难以按时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出具不可抗力事实证明书。
13.协调推进福建天然气管网二期(福州—福鼎段)投运,尽快实现通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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