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成立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的通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进一步加强对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推进小组下设6个专项小组和办公室。
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省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研究和审议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重大事项。
其中,商事制度改革专项小组,负责“开办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登记财产”等营商环境指标相关工作,并协调推进相关领域的“一件事”“跨省通办”等改革事项。其中,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开办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指标相关工作,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负责“登记财产”指标相关工作。
政务服务专项小组,负责“政务服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营商环境指标相关工作,并协调推进相关领域的“一件事”“跨省通办”等改革事项。其中,省发改委牵头负责“政务服务”“招标投标”指标相关工作,省财政厅牵头负责“政府采购”指标相关工作。
工程领域改革专项小组,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获得用水用气”“获得电力”等营商环境指标相关工作,并协调推进相关领域的“一件事”“跨省通办”等改革事项。其中,省住建厅牵头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获得用水用气”指标相关工作,省发改委牵头负责“获得电力”指标相关工作。
财税贸易专项小组,负责“跨境贸易”“融资支持”“纳税”等营商环境指标相关工作,并协调推进相关领域的“一件事”“跨省通办”等改革事项。其中,省商务厅牵头负责“跨境贸易”指标相关工作,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牵头负责“融资支持”指标相关工作,福建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牵头负责“纳税”指标相关工作。
法治建设专项小组,负责“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等营商环境指标相关工作,并协调推进相关领域的“一件事”“跨省通办”等改革事项。省法院牵头负责“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指标相关工作,福建证监局牵头负责“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相关工作。
创新创业创造专项小组,负责“包容普惠创新”“劳动力市场监管”等营商环境指标相关工作,并协调推进相关领域的“一件事”“跨省通办”等改革事项。省发改委牵头负责“包容普惠创新”指标相关工作,省人社厅牵头负责“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相关工作。
此外,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承担推进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各成员单位之间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做好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工作;指导、督促、检查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协调推进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承办推进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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