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做大做强文旅等产业,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意见》明确,推进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推动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融合发展,提升闽茶产业竞争力、影响力。完善乡村旅游基础配套设施,支持创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乡村旅游重点镇村,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业示范点和金牌旅游村,加大乡村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鼓励发展森林生态旅游,探索渔旅结合新模式。
《意见》提出,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因地制宜、稳妥有序开展乡村建设,加快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不搞大拆大建,强化用途管制。持续引进台湾建筑师(文创)团队开展闽台乡建乡创陪护式服务,支持实施100个重点合作项目。落实传统村落监测评估、警示退出、撤并事前审查等机制,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古民居和原生态自然环境保护利用,设立一批乡村非遗工坊和非遗传习所。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乡村戏台、农民文化公园等主题功能空间,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大力弘扬红色文化、优秀农耕文化,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庆祝活动,活跃乡村群众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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