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是否执行到位?“放管服”“最多跑一次”等改革举措是否落到实处?职能部门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紧盯这些影响营商环境问题,去年10月,厦门市纪委监委启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一批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解决,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专项监督启动伊始,厦门市纪委监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营商环境监督的通知》,明确聚焦市场环境的公平性、政务环境的高效性、公共服务的优质性、监管执法的严谨性等方面开展监督工作,并将工作部署是否落实到位、惠企政策是否执行到位、行政审批是否高效、行政执法是否严谨、政策服务是否到位等五个方面问题列为监督重点。
在开展专项监督的过程中,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全覆盖式的企业走访调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一线,逐一走访“营商环境监督联系点”,了解市场主体需求,听取企业对解决突出问题的意见建议,分类建立台账,及时移交、挂账督办,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各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派出)机构紧跟全市统一部署,围绕监督重点,结合所在单位实际,筛选确定重点整治项目,明确具体举措和承办人、完成时限等,制定出工作清单,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对照监督重点开展自查和整改,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
通过“小切口”专项监督,推动政策制度落实落地,是此次专项监督的鲜明特色。专项监督开展以来,30家市直单位选择“企业信用修复”“提高办事指南准确度”“规范执行款发放流程”等127项具体内容进行整治,各区共选择25项具体内容进行整治。对单位自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监督保障有关政策制度落实到位。截至去年底,市直单位共发现110个问题,提出159条整改举措,各区共发现64个问题,提出110条整改举措。
与此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注重打通体制机制梗阻问题,推动出台相关举措,形成一批有效制度。如,针对新出台、新修订的《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等城管执法领域相关法规,市城管执法局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并公布实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建立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规定(试行)》,规范示范判决机制,有效解决了投资者诉讼人数众多、地理位置分散、诉讼维权能力弱等问题,降低各方诉讼成本。
//免责声明//
本网站基于非盈利目的引用或转载媒体报道及第三方来源信息,我们不对所转载内容的真实有效性、精准度及合规性作出承诺,相关内容也不代表本网站的官方态度。
所有转载内容的著作权归属原发布媒体、创作者或原版权方。若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内容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向我们提交书面意见及证明材料,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网站提供的所有资料仅作为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决策建议。用户应自行对网站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独立核实与判断。本网站不对用户因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站信息、链接而产生的各类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注:如存在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可通过邮箱 tczx4@swt.fujian.gov.cn 与我们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