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外资、稳外贸、促消费 福建省商务厅出台政策促进2022年一季度“开门红”

来源:福建商务 发布日期:2022-01-14【字体: 正常

2021年底,福建省政府出台2022年一季度“开门红”工作方案,强调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全省经济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确保主要指标实现一季度“开门红”。

1月7日,福建省一季度“开门红”政策解读新闻通气会在福州召开,对我省各有关部门围绕相关领域出台的具体政策措施进行解读。会上,福建省商务厅相关处室干部围绕近期出台的稳外资、稳外贸、促消费三方面政策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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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外资

外资管理处孙建江处长围绕鼓励外资企业加快到资,扩大高技术领域利用外资,加快集中签约项目落地,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强化数字招商等五方面进行政策介绍。

2021年1-12月,福建省实际使用外资369.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1%,比2019年同期增长17%,两年平均增长8.2%。

鼓励外资企业加快到资

加大外商投资企业实际到资支持力度,在符合原有奖励政策条件下,对2022年一季度到资达300万美元且纳入全省外资统计的到资资金,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由原来1%比例提高为最高按1.5%比例给予奖励。

扩大高技术领域利用外资

鼓励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理念,对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在符合原有奖励政策条件下,2022年一季度实际到资达300万美元且纳入全省外资统计的到资资金,由1.5%比例提高为最高按2%比例给予奖励。

加快集中签约项目落地

为推动第二十一届投洽会、福建国际投资促进大会等省级重大招商活动集中签约项目尽快转段、开工建设投产,进一步促进全省扩大利用外资,对推动集中签约的外资项目在第一季度实际到资并开工的,每个项目给予推进单位40万元奖励。

完善正向激励机制

2017年以来,省商务厅建立全省利用外资正向激励考评办法,从年度实际使用外资规模、同比增幅、到资率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今年,省商务厅进一步优化考评办法,实行年度考评和季度考评相结合。年度考评按照季度相同权重计算总分。为进一步调动积极性,今年将一季度的权重由25%提高至35%。对年度考评居前5位的设区市(区)、前20位的县(市、区)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强化数字化招商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线下招商难度加大,“云上招商”越来越发挥着积极作用。为更好发挥投洽会客商资源优势以及“云上投洽会”平台作用,省商务厅鼓励各地招商部门用好用足“云上投洽会”平台,开展项目推介、展览展示、对接洽谈等工作。对一季度数字招商工作取得实效的,省级财政给予10万元及以上的招商工作奖励。

稳外贸

对外贸易处崔毅副处长围绕强化重点项目培育,支持优势企业拓展外贸,促进市场采购创新提升,鼓励多渠道拓展国际市场,推动进口提质扩容,保障跨境物流畅通,强化信保保障,支持企业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强化各地目标考核等九方面进行政策介绍。

2021年前11个月,福建省进出口总额已超2020年全年,实现进出口16911.3亿元,同比增长32.8%,出口、进口分别增长29.3%、38.1%;进出口、出口、进口增速分别高于全国10.8、7.5、15.9个百分点。全年出口预计将超过10000亿元,创出历史新高。

强化重点项目培育

进一步强化省级外贸重点增量项目库带动作用。鼓励以易货贸易、援外物资、对外承包工程等方式扩大出口。深化“助力万企成长”外贸辅导,鼓励各地设立外贸企业服务中心、孵化机构,搭建外贸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外贸企业“无转有”“小升规”。

支持优势企业拓展外贸

鼓励有品牌、有核心技术的龙头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中国驰名商标”企业等优势企业拓展外贸。

促进市场采购创新提升

推动各地加快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复制推广,做大规模,鼓励本地特色产业入驻市场采购市场集聚区。

鼓励多渠道拓展国际市场

鼓励企业抓住RCEP协定契机扩大出口,鼓励企业通过云展示平台拓展市场,继续开展外贸云展会活动。

推动进口提质扩容

鼓励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试点企业扩大进口。适应消费升级需要,扩大关系民生的产品、国内紧缺的农产品、大宗资源性产品进口。指导企业用好进口贴息政策,促进有助于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的先进技术、重要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支持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培育一批重点企业和优质进口平台。

保障跨境物流畅通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增加福建口岸外贸航线班次和舱位供给,缓解我省出口物流难题。推动海关优化进口空箱查验流程。

强化信保保障

扩大出口信保短险和出运前保险承保规模,提高限额满足率,降低费率,提升小微企业出口信保统保覆盖面。

支持企业防范汇率波动风险

鼓励出口企业运用汇率避险产品。

强化各地目标考核

通过明确各地一季度目标任务,压实责任,点线面结合,全面调动各方积极性。

促消费

市场运行调节处卓荔芸处长围绕壮大市场主体规模、鼓励开展促销活动、扩大“福”字号消费、优化消费载体工作等四方面进行政策介绍。

2021年1-11月份,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577.05亿元,同比增长10%,同比2019年增长8.2%,全年零售总额力争突破2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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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大市场主体规模

培育新增经营稳定、管理完善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推动“个体转企业”“限额以下转限额以上”;鼓励有条件的连锁企业、购物中心实行统一核算收银纳统;鼓励生产加工型企业实施“工贸分离”,单独成立销售公司并入统限上贸易企业。

鼓励开展促销活动

支持各地抓住春节重要消费节点,组织重点商圈、商业综合体、步行街、大型连锁超市、餐饮、电商等重点业态,开展折扣满减、特惠让利、直播带货、网上年货节等线上线下消费促进活动。省级安排资金支持各地政府组织的大型主题促销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放消费券,联合企业让利促销,激发居民节庆消费,促进全省消费持续恢复。

扩大“福”字号消费

一是扩大福茶消费。支持福茶网高质量发展,安排资金支持福茶网茶叶、茶苗网络交易。对2022年第一季度入驻福茶网、完成线上门店激活、产品上架交易的企业给予补助。

二是持续打造“福酒”公共品牌。安排资金加大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提升“福酒”公共品牌影响力。安排资金支持“福酒”体验馆项目建设。

三是扩大闽菜消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各地举办“八闽美食嘉年华”“闽味小吃华夏行”等活动,组织品牌特色、老字号等餐饮企业,通过让利促销、推出创新菜品、提供优质服务等,吸引广大消费者到店消费。

四是推广“万福”商旅伴手礼公共品牌。安排资金支持各地开展“万福”品牌宣传推广,打造特色商品体验馆和地方“万福馆”,做大“福建好礼”产业。

优化消费载体工作

安排资金支持商圈、步行街、八闽商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升级改造提升。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会,支持农产品市场建设和改造提升。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建设改造冷库等冷链设施。继续开展省级商务特色镇培育,对符合条件的乡镇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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