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实施交通运输稳增长促投资十一条措施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22-01-13【字体: 正常

6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出台《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稳增长促投资十一条措施》,以高含金量的政策稳增长、促投资,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进一步激发各地干劲,凝聚合力推动我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激励航运企业做大做强集装箱业务

强化2亿元港航发展专项资金激励效用,强化政策宣贯,加大营销力度,扩大大型国际班轮公司在闽业务。

▲引导国际班轮公司在福建省加大运力投放,加挂航线、加密航班或增加舱位配给,每新增一条集装箱国际航线奖励200万元。

▲鼓励港航企业在福建省港口开展集装箱中转业务,对增量贡献进行分档奖励,每标箱最高奖励200元。

▲拓展壮大“丝路海运”联盟,对挂靠福建省的“丝路海运”命名航线一次性奖励30万元,快捷航线再增加20万元奖励。

▲积极发展海铁联运,对在福建省港口开展海铁联运集装箱业务的企业进行分档奖励,每标箱最高奖励1100元。指导各地市延续或出台港航扶持政策,形成叠加效应。

鼓励各地加快前期加快开工

对2022年新开工的普通国省干线新改建项目,开工时间较原计划季度提前一个季度及以上的,根据项目概算总投资分档给予前期经费奖励——

其中3亿元(含)至5亿元的项目,每个奖励30万元;5亿元(含)至10亿元的,每个奖励50万元;10亿元(含)以上的,每个奖励80万元。

优惠高速收费促进流通

全省高速公路实施“绿色通道”车辆免征通行费、电子支付缴费(ETC)车辆9.5折优惠收费、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港口附近收费站5折优惠收费、大中型货运车辆优惠收费、新能源1类客车9折优惠收费、3类以上客车优惠收费、重要通道分路段优惠收费、城市周边高速公路政府购买服务优惠收费8项政策,促进物流降本增效。

加快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发展

支持快递电商、多式联运、网络货运、陆地港等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十大类项目,加快推动综合贡献度大、示范带动效应明显的大项目、好项目建设。省级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围绕稳增长、促投资、补短板等方面实行综合评价,对综合贡献度排名前五的项目予以奖励。

加大正向激励支持

▲对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成效较好,获评全国、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的,给予500万元奖励。

▲对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年度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中央车辆购置税资金补助项目完成情况好的设区市(区),支持该地区“十四五”规划内已完成前期批复的交通建设项目优先申报交通运输部年度计划,优先争取中央车辆购置税资金支持,并在年度“以奖代补”切块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行业企加大科技投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开展科技示范工程建设,加大智能建造、智能管养、智慧出行、无人机巡检、自动化码头等领域科技攻关和新技术应用,经认定的科技示范工程给予相应的补助,引导企业加大研发创新力度。加快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等高水平创新平台培育建设,经认定的创新平台每个补助100万元。

创新交通投资建设模式

拓展建设资金来源,支持做大做强高速公路产业基金,发挥融资放大功能,通过让渡收益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路建设;支持采用“股权投资+施工总承包”“基金+施工总承包”等方式参与交通项目投资建设。

支持地方结合实际出台优惠政策,通过市场化方式,允许交通项目投资人开发利用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公路站等资产,参与矿产、旅游、物流、商超等资源开发,吸引社会资金投资交通项目。推进港口企业股权合作,形成“股权多样化、运营一体化”的平台模式。

此外,对重点物资运输船舶优先引航、优先靠泊、优先作业,保障物流供应链稳定畅通;实行省交通运输厅领导分片挂钩指导制度等措施,加强协调服务指导;强化项目信用考评,鼓励各代建单位和施工企业加大投入、优化施工组织;强化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为加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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