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起我国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日期:2021-12-21【字体: 正常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5日对外发布通知,2022年将调整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

财政部关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2022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954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其中,为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对新型抗癌药氯化镭注射液实施零关税,降低颅内取栓支架、人造关节等部分医疗产品的进口关税;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降低部分消费品的进口关税,包括鲑鱼、鳕鱼等优质水产品,婴儿服装,洗碗机,滑雪用具等;适应文化消费需求,对超过100年的油画等艺术品实施零关税;为改善环境质量,对可提高车辆燃油效率、减少尾气排放的汽油机颗粒捕集器、汽车用电子节气门,以及可用于土壤修复的泥煤,降低进口关税;助力制造业优化升级,降低高纯石墨配件、高速动车使用的高压电缆、燃料电池用膜电极组件和双极板等关键零部件的进口关税;降低黄铁矿、纯氯化钾等资源产品的进口关税。

2022年1月1日起,根据国内产业发展和供需情况变化,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范围内,提高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如为促进相关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高磷、粗铜的出口关税。

为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自贸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2022年将对原产于29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柬埔寨自贸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并实施降税。

此外,2022年继续对与我国建交并完成换文手续的最不发达国家实施特惠税率。2022年7月1日起,我国还将对62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七步降税。

这位负责人表示,上述调整措施有利于维护国内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有利于引导资源配置,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有利于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主动参与全球产业链重塑,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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