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六条措施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来源:央广网 发布日期:2021-10-28【字体: 正常

日前,福建省宁德市政府出台了《宁德市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六条措施》,从支持企业入驻园区、加大设备投资补助、降低生产用电成本、鼓励企业投产增效、扶持企业技术创新、提高人才保障水平等六个方面,制定了相应优惠政策。

据了解,六条措施旨在做好新能源汽车产业招商及发展工作,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引进布局更多产业链企业项目,提升新能源汽车产业关键零部件生产能力和产业化水平。

具体来看,宁德市积极推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业链项目入驻工业园区。一级(核心)制造型产业链项目以租赁标准厂房方式入驻三屿工业园区,入驻5年内可减免标准厂房基础租金50%。鼓励一、二、三级产业链项目布局各县(市、区)工业园区,对投资额达到所在县(市、区)供地条件的产业链项目给予供地支持,其土地出让底价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同时不低于土地评估价。

加大设备投资补助方面,宁德市对于新建项目生产设备投资额达500万元以上的,在项目建成投产后,由受益财政按生产设备购置金额(以完税发票为依据,不含税)的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限额500万元。

此外,宁德市支持产业链企业参与售电侧改革试点,争取开展电力直接交易。鼓励企业投产增效,产业链企业在六条措施有效期内投产的,自企业投产年度起,连续5年由受益财政按照企业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40%予以奖励。

在扶持企业技术创新方面,对新获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质量奖”的产业链企业,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新获评“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条措施还对当地组织部门认定人才的适龄子女入学问题做出保障。

据悉,六条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所涉及企业的奖励、补助资格认定年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2019年6月28日后入驻三屿园区且尚未享受优惠政策的产业链企业可参照执行,由宁德市工信局负责解释。


//免责声明//

本网站基于非盈利目的引用或转载媒体报道及第三方来源信息,我们不对所转载内容的真实有效性、精准度及合规性作出承诺,相关内容也不代表本网站的官方态度。

所有转载内容的著作权归属原发布媒体、创作者或原版权方。若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内容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向我们提交书面意见及证明材料,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网站提供的所有资料仅作为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决策建议。用户应自行对网站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独立核实与判断。本网站不对用户因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站信息、链接而产生的各类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注:如存在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可通过邮箱 tczx4@swt.fujian.gov.cn 与我们取得联系。

AI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