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及省级商务发展政策,有力推进全省商务高质量发展超越,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近日,福建省商务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2021年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申报通知(以下简称“申报通知”),公开发布了“外贸稳增长调结构(服务贸易)”“投资促进”“促进内贸发展”“支持优化商务发展环境”4个方向20项支持内容的申报指南,在贸易方面相关指南及表格可登录省商务厅门户网站查阅、下载。
网址:
http://swt.fujian.gov.cn/xxgk/czzj/zdxm/202107/t20210701_5638954.htm,获取2021年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的相关资讯。
申报通知附有17个申报指南(或奖励办法),具体是:
国家和省级服务贸易项目、利用外资专项资金项目、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奖励项目、壮大商贸发展主体规模项目、促进汽车消费项目、“福酒”体验馆项目、“大众茶馆”试点项目、步行街改造提升项目、“绿色商场”项目、市场体系建设项目、家政服务业发展项目、商贸服务业项目(含夜间经济示范区)、闽货华夏行展会项目、自贸试验区宣传展示平台建设项目、自贸创新推广先行区项目、省级商务区域协调发展项目、内贸流通统计监测样本企业信息采集费项目。
根据申报通知,福建省商务发展资金主要采用因素法和项目法分配。因素法是指省厅选取客观因素、确定合理权重,指导地市部门制定具体申报通知;项目法是由省厅明确项目申报主体、申报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等,由申报主体直接向省厅申报或先向市局申报、市局初审后将符合条件项目向省厅推荐上报。直接向省厅申报的项目包括闽货华夏行一般展洽会补助、省级商务区域协调发展项目;其他项目均由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申报。相关部门、企业可根据申报通知,结合设区市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做好资金的申报。有何疑问,可拨打申报指南中的联系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