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6月2日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总理指出,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面临的制度性条件,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要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李克强说,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进一步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效率,促进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