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来源:福建省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8-01-09【字体: 正常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颁布施行《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的公告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4月1日


TIM截图20181106105432.png

TIM截图20181106105446.png

TIM截图20181106105459.png

TIM截图20181106105513.png

TIM截图20181106105525.png

TIM截图20181106105538.png

TIM截图20181106105552.png

TIM截图20181106105603.png

TIM截图20181106105617.png

//免责声明//

本网站基于非盈利目的引用或转载媒体报道及第三方来源信息,我们不对所转载内容的真实有效性、精准度及合规性作出承诺,相关内容也不代表本网站的官方态度。

所有转载内容的著作权归属原发布媒体、创作者或原版权方。若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内容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向我们提交书面意见及证明材料,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网站提供的所有资料仅作为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决策建议。用户应自行对网站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独立核实与判断。本网站不对用户因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站信息、链接而产生的各类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注:如存在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可通过邮箱 tczx4@swt.fujian.gov.cn 与我们取得联系。

AI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