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促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宁德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26-05-29【字体: 正常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宁德市促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促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促进企业迈向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措施。

  一、建立梯度培育体系。首次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省级财政奖励的基础上,按省级奖励金额的30%给予市级配套奖励;首次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各项措施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鼓励优质中小企业参加“创客中国”和“创响福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对进入省级复赛、省级决赛、全国500强、全国50强、全国前三名的参赛项目,市级按就高原则分别给予每个参赛项目2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奖励,同一参赛项目不重复计奖,按最高等次标准执行;单家企业多个项目可同时享受本奖励政策。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

  三、强化标准品牌建设。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挥“独门绝技”优势,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对专精特新企业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制修订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其中,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资助;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且排名前五位的起草单位,分别对排名靠前的一个单位给予60万元、50万元、40万元资助;主导、参与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且排名前五位的起草单位,分别对排名靠前的一个单位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资助。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四、推动产业聚链成群。对各县(市、区)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产业特色集群的运营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15万元的正向激励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本措施奖补资金从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予以保障,鼓励各地出台配套支持政策。享受对象为工业企业,若与其他政策重复的,按就高原则执行。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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