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八部门关于公布通过复核化工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6-01-06【字体: 正常

各有关设区市政府: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按照《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工信规〔2024〕1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委有关工作要求,近期省工信厅牵头完成我省第一批化工园区认定复核。经省政府同意,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化工新材料专区等18个化工园区通过复核,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你们根据《实施细则》规定,严格属地管理,落实化工园区问题隐患整改,按要求完成化工园区安全、环保、应急以及规范提升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化工园区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

附件:通过复核化工园区名单(第一批).pdf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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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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