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农业现代化规划和简化外资企业审批管理政策吹风会。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确定了关于举办外商投资企业,凡是不涉及国务院批准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企业设立及变更一律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对此,商务部部长助理童道驰就简化外商投资企业等审批管理做了相关介绍。
童道驰表示,吸引外资是我们国家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继续高度重视进一步扩大开放、深化涉外投资审批体制改革工作。为适应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涉外投资审批体制”、“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10月8日商务部制定出台《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同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也发布了一个公告,规定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范围,在当前阶段按照2015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禁止类和鼓励类中有股权、高管要求的规定执行。
童道驰表示,为了适应网上申报制度,我们升级了信息系统,便于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进行备案。下一步的设想,外商投资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还是要实现十八届五中全会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为外商投资企业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个重大决策。
童道驰说,在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之下,各国投资都出现疲软的态势。这种情况下,根据我国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审批管理,将有利于营造一个更好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促进我国经济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释放新的制度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