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的决定

来源:福建日报 发布日期:2024-09-04【字体: 正常

2024823日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对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进行研究,作出十四项决定。其中涉台部分如下:

八、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29)完善两岸社会融合机制。突出共建共享第一家园,打造两岸社会融合示范样板。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健全台胞社会参与体系,在台胞聚集社区开展闽台共建共治共享试点,推出更多便于台胞参与的社会融合项目、基层治理岗位,深化闽台乡建乡创融合发展机制。深化台胞在闽就业、就医、住房、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制度改革,将在闽台胞纳入大陆社会保障体系。健全闽台学术交流合作机制。完善台胞在闽求学研习制度安排,强化教育交流合作,拓宽台湾学生学习交流路径。扩大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直接采认范围,建设全省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证书统一平台。优化涉台执法信息公开平台,拓展台胞参与福建法治建设领域,以更大力度保障台胞合法权益。

30)创新两岸经贸融合机制。突出深化闽台经贸合作,打造两岸经济融合示范样板。建立健全闽台融合发展重点项目促进机制,实行审批、要素、资金优先保障。推动闽台基础设施应通尽通,着力构建立体式综合性对台通道枢纽。进一步优化涉台营商环境,推动出台促进闽台融合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扩大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台先行先试,推进对台小额贸易创新发展。建设两岸标准共通服务平台,制定促进两岸行业标准共通的政策措施。拓宽台湾农渔业和中小企业在闽发展路径,加快建设两岸农渔业交流合作平台,提档升级台湾农民创业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完善台胞台企权益保障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渠道。

31)健全两岸情感融合机制。突出密切闽台人文交流,打造两岸同胞情感融合示范样板。发挥民间信仰精神纽带作用,培优做强对台交流基地,打造祖地文化品牌体系。实施闽台历史展示溯源工程,开展闽台关系档案文献保护利用工作,巩固拓展闽台同名同宗村交流机制,深化寻根谒祖和宗亲乡亲姻亲交流。探索建立闽台青年团体常态化交流渠道,促进闽台青年社团交流交往。持续开展闽台中小学校校际结对交流。建好用活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基地、体验式交流中心,引导更多台湾青年参与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创新共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平台载体,不断增强台胞认同感。

32)探索福建全域融合发展机制。突出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构建福建全域融合发展新格局。持续提升厦门与金门融合质效,打造厦金“同城生活圈”。纵深推进厦门综合改革试点,在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科技创新、对外开放、城市治理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推进福州与马祖创新融合,建设福州马祖产业合作园区,打造福马“同城生活圈”。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发展,推进“一岛两窗三区”建设,打造更加便捷的两岸往来通道,构建全方位对台开放格局。拓展其他地区对台融合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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