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工业园区创建于2002年10月(原称永定莲花工业园区),2006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工业园区。园区地处福建省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 试点镇——永定县高陂镇,毗邻龙岩至高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园区,省道福三线、“双永”高速公路、龙岩至高陂城市快速通道从区内穿过,距龙岩市中心20公 里,龙梅铁路富岭火车站1公里。目前,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2亿余元,建成了6.5公里园区道路主骨架、标准厂房17座计11.6万m2,110KV 变电所、日供水1万吨的自来水厂、10余万平方米的商住区和职工配套宿舍等基础设施,商贸物流中心、四星级酒店正在规划建设中,园区3平方公里的开发建设 日趋完善,基本满足了入园企业的生产建设发展要求。目前,累计入园企业40个(基中机械制造14个,光电信息企业11个),合同总投资31.1亿元,其中 投资亿元以上企业11个,投产企业36个。园区企业现有从业人员4000余人。2009年,园区23家规模企业共实现产值14.2亿元;实现税收3000 万元。今年1-8月份,园区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25家规模企业共实现产值18.67亿元,占全年任务25亿元的75%,比增122.79%,规模工业 增加值4.74亿元,比增116.02%;实现税收4491万元,比增230.7%;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33亿元,比增46.5%,各项经济指标实现 “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按照省委八届九次全会提出的决定,园区上下大干150天,全力实施好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企业整合提升和培育壮大,今年园区规模企 业产值可望突破30亿元,实现税收7000万元,将连续三年实现产值、税收“翻番”。
近年来,特别是2007年以来,园区管委会致力于平台建设、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着力于项目的整合提升和两大主导产业和重点企业的培育壮大发展,注重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园区经济得到健康快速发展,园区产业和经济发展呈现如下特色:
一是机械制造和光电信息两大主导产业日益凸显。以盛丰机械、法拉特纯电动汽车、川威机械、升伍旗机械、龙基机械等为代表的机械制造业关联企业有 14个,主要生产纯电动车及各类工程机械、载重汽车前后桥、平衡桥、叉车属具、产品销往全国各地,部分产品还出口,以园区为生产主体的永定车桥产品年产达 50万件,占全国同类产品市场15%左右份额,以车桥为主导产品的机械制造产业已成为园区一大特色产业,以德泓光电、易佰特照明、豪裕丰电子等为代表的主 导产业光电信息关联企业有11个,主要生产冷阴极灯管系列产品、LED照明产品、高效节能灯、高频电子变压器等先进光电产品。今年1-8月,机械、光电两 大主导产业共完成值17.02亿元,占园区总产值的91.18%。盛丰机械有限公司作为福建畅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今年即将在香港上市,全球发行股票;易 佰特、德泓光电、福建龙基等企业目前正与创业投资机构合作,做好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是项目科技含量高,发展后劲强。法拉物纯电动车项目是国家“863”计划中的重要科研项目;易佰特大功率节能灯已获中国、美国和台湾地区发明 专利,小功率节能灯被列为国家重点推广的环保节能产品,该厂生产的各种节能灯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产品被列为2009年国家“高效照明推广 产品”列入政府采购清单(全市唯一的一家):盛丰机械公司汽车前轴、精密锻件项目的生产工艺为高新技术国家院士项目,填补了省内空白,该公司今年9月被评 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德泓(福建)光电科技公司生产的冷阴极灯管属第4代光源,产品广泛应用在高科技产品中,填补了福建的空白,09年被平为省名牌产 品,该公司被评为全县首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锐泓光电生产的6款LED快速聚焦手电筒被列为今年上海世博会的特许产品,成为我省4家上海世博会特许产 品生产商之一;豪裕丰电子公司系日本TDK公司的重点协作企业,其生的高频电子变压器元件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德泓勤上光电大功率LED生产项目,引用 清华大学半导体照明科研成果,产品广泛应用于大、中城市夜景工程(如国庆60周年北京夜景工程等)。园区企业共拥有国家发明专利和其他专利技术23项,省 名牌产品4个,这些高科技项目的引入投产和名牌产品生产,为园区今后的发展增强了后劲。
三是外资企业比重大,拉动性强。园区内台、港等外资企业占了相当比例,主要有:由马来西亚客商和台商合资6200万元兴办的德泓(福建)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由港商投资2.1亿元兴办的盛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由香港易佰特公司投资兴办的易佰特节能照明有限公司;由德国客商投资1.46亿元兴办的龙 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由台商投资1.2亿元兴办的锐泓光电项目;由港商投资7000万元兴办的星德泓光电项目;由加拿大客商投资2亿元兴办的华德太阳能多 晶硅加工项目,这些项目、企业的建成投产,为拉动园区经济发展,推动全县乃至海西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重点发展机械制造、光电信息产业
1、土地政策。
工业用地按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07号)规定,我县工业用地 最低出让价为96元/平方米,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企业用地应达到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闽国土资综〔2005〕58号)的规定。
工业用地使用期限50年,在不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及使用期限内,可依法进行抵押。企业用地转让、过户等变更事项应事先征得县政府同意,并补交免征收的有关税费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同时须收回原补助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
2、财政政策。
(1)实行机械产业项目用电补助、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基础设施和税收奖励政策。
(2)实行光电(电子)项目物流补助、高层厂房电梯补助、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基础设施和税收奖励政策。
(3)实行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以上名牌企业奖励政策。①、鼓励企业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造,对经过培育达到上市条件,通过中国证监会验 收合格成功上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②、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对被确认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被确认为国家级高新 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利用“6·18”平台成功对接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③、对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企业给 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获得中国名牌或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得省名牌或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同一年内获得世界名 牌、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省名牌、省著名商标等多项荣誉的企业,按最高荣誉档次给予一次性奖励。
(4)对“一园四区”内企业应缴的非税务部门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县及县以下收取的给予免收(资源性收费、排污费和工本费除外)。
3、用工政策
县劳动力资源开发领导小组根据企业需求,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重点企业实行重点帮助。在县企业就业的人员参加阳光工程职业技能培训,由县财政 补助150元/人培训费。就业一年以上,并依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个人和企业已缴交社会保险费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给予每人每年补助 400元;县外人员就业三个月后,由县财政按300元/人的限额根据实际给予车旅费补贴。
4、其它政策
(1)对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县委、县府实行重点联系制度,由县委、县府向联系对象颁发“重点联系企业”牌匾,享受县委、县政府重点联系企业相关待遇。
(2)凡在县境内为企业服务的外来员工子女享受当地学生的同等待遇。
(3)消防部门对政府扶持项目开通消防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办理、特事特办、专人负责”的原则,经办人在3个工作日内对扶持项目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在第4个工作日内核发《消防审核意见书》,并及时通知单位领取。
消防部门对扶持项目实行跟踪服务制度,主动上门服务,为业主和施工单位提供技术支持。
(4)各企业同时可以享受省市招商优惠政策。
(5)对投资额巨大、高附加值、科技含量高、对产业发展起到龙头作用的企业,可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另行商定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