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支持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莆田市商务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预制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的通知
3.莆田市深入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强化新形势下招商引资若干措施
4.关于支持“双招双引”的十条意见
5.莆田市出台支持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6.关于印发莆田市开发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五即”审批服务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7.关于印发莆田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8.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
9.城厢区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
10.莆田市关于省级高层次B、C类人才自主认定的具体办法(试行)
11.莆田市进一步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质效若干措施
12.“莆智回归”实施方案
01适用对象
宁德市就业创业的引进人才、现有人才
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外籍人才、海外人才为1年以上);
每年在莆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且按规定在莆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
实行认期制管理,认期为6年,认期内可申请晋级。
02人才认定条件
市级高层次四类人才(认定条件共包含20类):
近10年入选闽/莆高层次团队,或主导国/省部级科研项目、奖项。
近5年在国/省部级科研机构任要职,或主持重大科研项目,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
近5年获省级及以上教育、新闻、技能等领域重大荣誉。
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统招博士研究生等条件。
市级高层次五类人才(认定条件共包含17类):
近10年为莆田优秀人才、壶兰英才,近5年担专利奖人、技术委员、标准起草人等。
省重点实验室核心人员、临床/中医重点专科、领军人才、技能大师室负责人。
获八闽工匠、省优中医、卫生骨干、技能大赛奖、市级名校长、名师等。
统招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高级技师等。
03人才分类
市高层次人才包括省级高层次人才和市级高层次人才,划分为一类至五类。
福建省特级、A类人才纳入市级一类人才
省B类人才纳入市级二类人才
省C类人才纳入市级三类人才
市级高层次人才划分为四类至五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