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政策
制造业重点链主企业:多类政策奖补按现行标准上浮50%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培育制造业产业链链主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单个企业同时开展多类型“上云上平台”的,可叠加享受年奖补不超过50万元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八条措施的通知》
工业互联网: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补助,最高200万元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八条措施的通知》
技改补贴:
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0万元
《福州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福州市助企纾困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
贷款贴息:单个项目贴息金额每年不超过50万元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关于实施福建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融资租赁贴息专项政策的通知》
数据中心:电力补贴后用电价格0.45元/千瓦时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支持大数据产业重点园区数据中心数据和算力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人工智能:建设100P以上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项目,每P算力每年给予5万元运营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年度购买算力服务总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工智能通用技术攻关予以最高500万元补助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软件产业:
《福州市关于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智能网联汽车:福州新区是全省首个规模化智能网联道路建成区和自动驾驶场景落地示范区
光电产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50亿元的光电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光电产业发展措施的通知》
生物医药:生物医药企业(第二类、第三类)最高给予50万一次性奖励;引进高水平重大医药研发机构最高资助3000万元;新认定的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最高补助1000万元;省内转化的创新药最高给予3000万元奖励;创新医疗器械产业化每个品种最高给予600万元奖励;应用基础平台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补助;购买生物医药重大科技成果在我省实现产业化企业最高300万元补助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航空货运:亚洲航线航班培育扶持资金不超过25万元/班,年封顶3500万;洲际航线航班不超过100万元/班,年封顶8000万
《福州市促进民航发展实施细则(修订版)》
会展业:国际性会议最高300万元资助,全国性会议、海峡两岸会议最高100万元资助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会展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对台政策
入住福州新区融合社区、符合在新区就业创业条件的台港澳同胞,可享受:
租赁补贴:按大专及以下500元/月、本科1000元/月、硕士1500元/月、博士2500元/月给予租赁补贴。
交通补贴:按大专及以下800元/月、本科1000元/月、硕士2000元/月、博士3000元/月发放交通补助。
出行飞行补助:长乐机场往返台湾,省级台湾高层次人才每月2次单程500元机票补贴;福州市级台湾高层次人才每2月2次单程500元机票补贴。
人才政策
求职、实习、研学实践
来榕最高1000元交通补贴和一年免费住宿。
生活保障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按1万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对长乐区重点企业新引进的毕业生,按学历层次,最高给予3000元/月人才生活补助,享受补助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人才安居
最高按2500元/月标准发放租房券,租房券享受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最高按60万元给予购房房票;符合条件的人才可购买人才保障性住房,房价为购房时点市场评估价的7折;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请配租型人才住房,根据不同人才层次类型,房租按市场租金标准3-7折优惠或免租。
人才创业
个人最高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