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浦城工业园区

省级浦城工业园区是浦城承接长三角产业梯度开发的前沿平台及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招商引资的重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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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分析

 浦城工业园区地处县城北部,离中心城市3.5公里,工业园区紧连“长三角”与上海、温州、杭州、福州、南昌形成四小时经济圈。是福建浦城北大门前锋的重要平台,也是浦城承接长三角产业梯度开发的前沿平台及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招商引资的重要基地。龙浦高速公路2011年建成通车,规划中的浦建龙梅、衢宁快速铁路输纽站离园区5公里,距宁德三都凹港180公里,距武夷山机场90公里,浦南高速公路穿园而过,南距浦城互通口2.5公里,北距仙阳互通口12公里,交通十分便捷。

地理位置

入驻名企

浦城绿康生化有限公司

浦城县丰晟木业有限公司

浦城县宏远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浦城县京龙光学有限公司

浦城县君怡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浦城县龙凌植物油开发有限公司

浦城县闽城光学眼镜有限公司

浦城兴达锅炉化机有限公司

浦城县阳光木业有限公司

浦城县中伟五金铜材有限公司

爱家木业

金茂食品

永鑫竹业 


行业推荐

生化医药

竹木加工

食品加工

轻工轻纺

机械电子

鼓励政策

一、项目准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引进项目应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安全要求;优先发展生物和新医药化工产业、现代光伏电子信息产业、机械(装备)制造业、轻工、纺织、食品加工等产业。

2、达到一定投资强度和规模。项目用地指标不低于《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闽国土资源[2008]199号)的要求,项目预期税收不低于4万元/亩,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100万元/亩,项目用地容积率大于0.8;同时,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800万元以上。

3、项目原则上入驻工业园区。对达到上述投资强度和规模的项目,园区给予单独供地,达不到上述标准的项目,鼓励租赁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并在租金上给予优惠。落户特色园区的企业还必须达到上述入驻条件,有关优惠政策参照执行(入驻荣华山产业组团的企业,县级留成部分按县政府实际分成所得计算)。

二、项目优惠政策

1、新引进企业自项目用地交付起五年内,对满足第一条第二款条件,且年实际纳税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中,县级留成部分按一定比例奖励扶持企业。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年纳税额在200万元(含20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总额不超过企业购地总额的40%;

年纳税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1000万元的,奖励总额不超过企业购地总额的50%;

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2000万元的,奖励总额不超过企业购地总额的70%;

年纳税额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3000万元的,奖励总额不超过企业购地总额的100%;

年纳税额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除按上述办法给予奖励(奖励总额为购地总额的100%)外,另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的固定资产投资补助(高新技术企业的缴纳税收总额达到同档次缴纳总额的50%即可享受该档次的标准奖励)。

2、为鼓励新落地的企业快速做大做强,在给予新落地企业第一条奖励政策之外,还将给予以下奖励政策:

年纳税额超过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5年内企业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超过购地款的,按超额部分的60%作为奖励。从第六年开始至第八年,将企业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的40%作为奖励(对具备上述第1点奖励标准的企业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其中一项,不重复奖励),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3、为促进现有企业加速发展,对年纳税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实施增资扩产的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以上,按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的20%给予奖励,可连续享受三年,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4、对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5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预期税收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对企业的土地供应,政府扶持等需求进行专题研究,给予更大的优惠。